中国发展网7月30讯 记者从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证监会对证券期货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专项公示制度,首批公示629个市场主体。
2018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后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确立了证券期货市场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专项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市场禁入、证券期货犯罪、拒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调查、拒不执行生效处罚决定及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市场反映强烈的其他违法失信信息。
专项公示依托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进行。首批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包括:因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发行、虚假披露信息、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主体,因拒不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检查、调查被有关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处理决定的主体,到期拒不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相关主体等。
首批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共629个市场主体,其中人员563名,机构66家。在此基础上,以后公示主体信息将按月不断更新。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的专项公示期为1年,自公示之日起算。如果公示主体对公示信息存有异议,可向各证监局提交信息更正申请,各证监局在收到更正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称,开展证券期货市场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专项公示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资本市场诚信建设、提升资本市场诚信水平的重要手段。开展证券期货市场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专项公示有助于震慑违法失信主体,增加失信成本,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有利于引导各类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增进各类主体诚信意识。(记者 周芬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