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记者崔志强报道 达标排放是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基本义务和底线要求。从近期生态环境部自动监控工作调度平台对今年第二季度重点排污单位严重超标情况的统计结果来看,第二季度山西省仍有9家企业严重超标,主要分布于大同(2家)、运城(2家)、吕梁(3家)、临汾(2家)。记者在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有效遏制重点排污单位严重超标行为,近日,该省生态环境厅对第二季度严重超标的9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集中约谈。
据了解,被约谈方为天镇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山西晟安电铝有限公司、襄汾县污水处理厂、隰县污水处理厂、交城县污水处理厂、石楼县污水处理厂。
在整改方面,要求认清形势、主动担当,坚决扛起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一是要增强环保意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一,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如果现在还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还不能顺应新时代要求,那是不识时务和对企业自身发展的极端不负责任,必将自食其果;二是要增强法制意识,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许多严厉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力度空前,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行政法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山西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出台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年初省生态环境厅也制定下发了严重超标企业的管理办法,这几年因环境问题被处以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之多、处罚之严实属罕见。近期,生态环境部又开展了食药环领域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可见,环保执法越来越严,越来越紧。因此,要牢固树立守法意识,违法必究、查处必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执法严厉,对超标企业发现一家执法人员就要及时调查处理一家,决不姑息迁就;三是要树立环境信息公开意识,随着环境监管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手段越来越先进透明,企业要主动向社会公开自己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不要心存侥幸、蒙混过关。国家和山西省都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超标的企业记入黑名单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只有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企业,积极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企业才能生存,才能发展,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