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邱爱荃报道 8月6日,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在安徽黄山签署《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方案确定,将建立“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大型商超、跨省连锁、厂方直营店对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实行跨区域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
方案明确,长三角2019年将培育无理由退货承诺线下实体店2万家,到2022年底力争培育10万家。到2022年,长三角将建立1万个村级消费维权联络站(点),实现消费投诉处理不出村。
此外,方案还提出,全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联动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群、共同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协同推动消费品质升级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