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 | 白 雪
为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起草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送审稿”)近日在首都之窗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1月13日。
据了解,现行条例主要针对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重点规定了加快设施建设、鼓励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等内容,而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则提出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快递垃圾
一次性用品都要解决
2018年中国快递业务量突破500亿件,电商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数量庞大的快递包装垃圾,并开始成为城市治理的一个新难题。对此,修正案草案送审稿规定,快递企业在北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环保包装。电子商务企业在北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针对一次性用品,修正案草案送审稿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使用或者按照规定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优先采购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产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
同时,餐饮经营单位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并应当设置醒目标识。在服务过程中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不剩餐。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并应当设置醒目标识。
对于未遵守上述规定的企业,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餐饮服务提供者或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文化旅游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修正案草案送审稿针对垃圾减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等内容还提出,采取措施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同时提倡有条件的居住区、家庭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
分不对不但会被罚款
还将影响个人信用
北京的垃圾分类到底如何分?这或许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了。
修正案草案送审稿规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应当至少在一处生活垃圾交投点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在其他公共区域可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但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具体分类已经明确,如果不按规定分类将会受到相应处罚: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而作为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分好类,除了罚款还可能影响信用。修正案草案送审稿提出,执法机关应当将当事人违反本条例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情况共享到本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机关根据本市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可以对其采取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