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农产品经销企业产销对接活动启动仪式上,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全国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洪湖市荣获“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
自2017年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试点县市以来,洪湖市始终坚持贯彻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同时着力发展优质高效的特色产业、特色农产品,全市现已建成30万亩再生稻、30万亩水生蔬菜、50万亩河蟹、110万亩小龙虾和75万亩稻田综合种养基地,培育出2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4个中国驰名商标,“洪湖再生稻”“洪湖莲藕”“洪湖清水大闸蟹”“洪湖小龙虾”等特色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响誉市场。
农业农村部于2016年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活动,是落实中央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在于推动农产品优产、优质、优价、优销,打造标准化生产的样板区、全程监管的样板区、监管体系建设的样板区和社会共治的样板区。真正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感知、可评判、可检验,以便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的,各级农业部门应在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和重点支持。(廖亮 李友华 龚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