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杨虹报道 日前,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举办“我国药品价格政策评估”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国家治理研究中心祁凡骅主任主持,人大国发院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吕兰婷提出,对于仿制药和创新药应该区分定价,首先要在稳步扩大“带量采购”药品种类与试点范围的同时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和完善药品疗效及时反馈机制;对于创新药品要积极探索谈判定价以外的医、保、患三方共赢的定价机制。
吕兰婷对我国药品价格政策报告进行了介绍,详细梳理了我国药品价格改革的背景、历程与效果,分析了英国、德国、美国、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于医生激励、创新药物定价等热点问题的思考,引发现场热烈讨论。
与会专家也提出各自观点:北京协和医院门诊部副主任王治认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效果和影响是十分显著的,他提出互联网诊疗的发展对药价降低起到积极作用。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医保办主任焦卫平提出在药品价格形成过程中应多加关注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
国家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国家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二部主任邱月认为,药品定价问题涉及到激励机制变化和政策落地的问题。另外,她认为应强调对医生的正向激励而非仅施加监管。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健康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李亚子强调了对政策跟踪评价以及各部门联动以推动政策落地的重要性,提出要继续完善结余留用、超支共担以及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