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友5月10日在新浪微博上反映的“浙江宁波象山石浦中学变相强制学生购买5000元平板电脑”一事,5月11日下午,官方微博@宁波象山教育 发布了象山县教育局经调查核实作出的说明。
象山县教育局称,为提升学生的学业水平,扩大学生的参与面,从2016年9月开始,应广大家长的要求,同时参照市内外其他学校的做法,该校引进了“平板电脑”参与课堂教学。该项活动由年级家委会发起,自行与科技公司协商,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平板智慧试验班”。
据其介绍,这笔费用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硬件费。该公司平板价格为2700元,非强制性要求购买,家长可自行选择其他品牌。
二是软件费。学生端APP含收费和免费两个板块,收费板块三年费用共1000元,由家长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免费板块面向所有学生开放。
三是技术服务费。有两种自主选择方式,一种为分年支付,每年800元,三年共2400元;另一种为一次性收取三年费用1500元,主要用于系统升级维护、驻地指导学生、组织学生开展信息化活动等。
象山县教育局称,经核查,该公司收费标准在全国是统一的。另外,所用费用均由家长自主缴纳给科技公司,与学校无涉。
象山县教育局还称,为保障教育公平,学校设立的“平板智慧试验班”与“非平板班”无师资上的差异,多名“平板班”教师同时兼任“非平板班”的教学工作,不存在师资强弱问题,师资配备保持均衡。
在情况说明中,象山县教育局也介绍了石浦中学开展信息化教学情况:历年来,石浦中学十分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积极探索课堂信息化教学,教育质量不断进步,受到了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可,2018年被评为宁波市智慧校园。特别是今年疫情期间,学校通过各种线上教育,确保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同质同效,实现了“停课不停学”的目标,效果十分明显。
象山县教育局还指出,近年来,网络教育较为普遍,国家和省市教育部门大力倡导网络学习应用普及化。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备教学终端也是提倡的做法。象山县也根据各校实际,在尊重师生和家长意愿的前提下,开展智慧课堂教学实践和探索,帮助学生拓展知识面,提升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