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2019年6月17日讯 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是推动企业去杠杆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促进企业发展的有力手段。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显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截至2019年4月末,债转股签约金额已经达到2.3万亿元,投放落地9095亿元。已有106家企业、367个项目实施债转股。实施债转股的行业和区域覆盖面不断扩大,涉及钢铁、有色、煤炭、电力、交通运输等26个行业。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本轮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不同于以往的政策性债转股,转股对象企业、转股债权、转股价格和条件、资金筹集、股权管理和退出等都是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确定的,政府不拉名单不搞“拉郎配”,政府的作用是为市场主体创造适宜的政策环境。下一步债转股工作的重点是破解难题、打通堵点,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在稳增长、促改革、防风险中发挥更大作用。
6月11日,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郭晓蓓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债转股是我国结构性去杠杆的重要举措之一。从2016年10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算起,本轮债转股启动至今已超过两年时间。总体来看,债转股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对于降低国有企业负债率、促进国企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推进市场化债转股方面有一些难点堵点,就如何突破来看,东方金诚金融业务部助理总经理王佳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成功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多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未来可以通过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来提高转股对象的信息透明度。此外,未来可在债转股时引入参与经营管理决策的强制性条约,真正改善公司治理。通过政策鼓励社保、保险资管、私募基金等稳定资金投资债转股项目。
郭晓蓓表示,可研究降低市场化债转股风险加权资产的权重,减少债转股银行和实施机构的资本压力。同时明确将债转股的资管产品、债转股私募基金纳入保险资金和社保资金的投入范围,允许和鼓励保险资金和社保资金参与债转股。建议尽快出台债转股业务实施细则,以及配套的支持政策,对商业银行等债权人向实施机构转让各类债权的定价规则、转让程序等做出操作性强的明确规定。同时,建议规范管理、定期估值和公开披露信息,培育发展成熟的企业可以优先推荐给主板市场,为它们建立上市的绿色通道。建议研究和推进债转股的资产证券化,便于债转股资产的流通和盘活。
连维良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合理定价机制,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主力军作用。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建立符合股权投资特点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体系。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占用资本较多问题。同时,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积极推动优质企业和民营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推动转股企业完善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治理结构。(记者 苏诗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