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表示,自今年开始,将启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预计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所以照护功能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安全隐患全部清除。
近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和加强管理分别作出具体部署。民政部介绍,将用3年时间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敬老院)1.8万家,床位187.8万张。但同时,一些机构仍然存在着设施设备短缺、内部管理滞后、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针对此,民政部历经三年完成上述两份文件。
《意见》提出,预计到2020年底前,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得到大幅提升,设施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所以照护功能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安全隐患全部清除。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县、乡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络。
针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供养对象的照护问题,《意见》要求,各地要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照护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
民政部负责人同时介绍,将建立与岗位绩效、职业技能水平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一线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民政部表示,相关部门将对改造提升工程加大资金支持。同时,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对各省(区、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改造提升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此外,各省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