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11月21日讯 一直以来,国有企业产品的售税率和上缴所得税所占的比例都远远高于其他所有制企业。近年来,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已经占GDP的40%以上,国家财政支出有一半以上是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和支柱,可称之为“第一主体”,发挥着主导作用。因此,国资国企改革具有重大牵引作用,事关中国经济未来。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部署要求,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混改、激励、国资监管等多项新政密集落地,国资国企改革新一轮政策红利空间正在逐步打开。资本市场无疑是重要平台,关键领域资本运作提速,混改、重组将再掀一波高潮。
一周三文件开启政策密集落地期
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坚持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未来三年是关键的历史阶段”……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对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做出了部署。
目前正抓紧研究制定的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国企改革的新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强化财务硬约束、削减和规范补贴、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回报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明确的任务举措,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
事实上,过去一周的时间里,已经有三大新政落地。国资委11月8日晚发布《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明确了央企混改基本操作流程、“混资本”和“改机制”相关环节操作要点。11月11日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大股权激励和授权放权力度。11月14日的《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则从优化内控体系、强化集团管控、完善管理制度以及健全监督评价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要求。
混改重组将再掀一波高潮
《决定》明确,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
通过混改的推进,国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融合发展、优势互补,激发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国有企业在有些领域不一定要做大,甚至是退出。“做强做优做大”的主体不再是作为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国有企业,而是落实到作为公有制实体的国有资本上来,这就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企业改革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空间,提升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改的积极性、主动性。
近年来,我国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已先后推出四批共200多家试点。未来央企集团和各省市国资委所属一级公司层面股权多元化将是一个趋势。同时,二三级国有企业混改比重会非常大。此外,已经实现混合所有制的企业,核心则是完善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这方面改革的力度也会进一步加大。